1、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,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2、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3、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;
4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。
l、本人常住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2、双方的结婚证;
3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;
4、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。
1、双方当事人带齐所需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;
2、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;
3、查验当事人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;
4、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;
5、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双方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;
6、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,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,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;
7、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、应尽的义务;
8、见证当事人亲自在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“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”一栏中签名(符合离婚条件的,填写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和离婚证;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,不予受理,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《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》,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),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,其中注明“双方离婚,证件失效。××婚姻登记处”;
9、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;
10、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,向双方宣布:取得离婚证,解除夫妻关系。
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婚姻登记机关。
咨询电话:5260048
时限:证件材料齐全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收费: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