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;
2、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;
3、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、扣留或者暂扣的;
4、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吊销、撤销、注销的;
5、应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。
6、机动车驾驶证未逾期审验。
1.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现场核对原件)。
2.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/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(如遗失需准备)(申请人签名)。
3.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。
4.代理办理该业务的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现场核对原件)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。
1.取号排队:车管业务排队取号机。
2.业务受理:受理窗户。
3.缴费:12号窗口。
4.领取驾驶证:11号窗口。
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地 址:四川省巴中市江北经济开发区白云台街212号
电 话:0827-5268787
办理时限:每个工作日都可办理
办理费用:驾驶证工本费/10元